文章搜索


何谓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文章来源中华世纪网-教育资讯栏目特别整理  收录时间2004年3月31日20:40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第一,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


  第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第三,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第四,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鉴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文章编辑admi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世纪教育 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相关文章

 

  权威,及时,翔实的教育资讯尽在“世纪教育”,欢迎任何方式的合作,联系电邮:market@21big.com

http://edu.21big.com